关于部分调整外国人赴华签证办理要求的通知
2022-08-24 18:00

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中国政府根据疫情防控和人员往来需要,适时调整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。根据有关赴华签证优化安排,中国驻阿塞拜疆使馆即日起部分调整外国人赴华签证办理要求,具体如下:

一、办理流程

(一)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(网址https://cova.cs.mfa.gov.cn),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,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。

(二)进入在线预约系统(网址https://avas.cs.mfa.gov.cn)预约到馆办证时间。

(三)本人按预约时间前往使馆领事接待大厅递交全部申签材料,留存十指指纹。

二、所需材料

(一)基本材料

1、护照(有效期6个月以上,有至少4页空白签证页)原件及复印件

2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3、签证申请表和预约单。

4、近期、正面、彩色(白色背景)、免冠证件照2张(3cm×4cm)。

5、中国或世卫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证明。

(二)当前可受理签证类型及材料

签证种类

适用情形

申请材料

M字签证

(贸易)

F字签证

(访问)

赴华从事贸易、交流、访问、考察等活动人员

(1)《TE邀请函》、《PU邀请函》、《邀请核实单》(复印件)、《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》(原件)等系统邀请函;

(2)如无上述系统邀请函,需提供以下材料:

①个人资产证明(不少于2万美元)或房产证明(如房产在父母或配偶名下,还需提供亲属或婚姻关系证明);

②工作证明;

③公司、商户或个人近6个月纳税流水记录;

④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(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);

⑤机票、酒店订单;

⑥与国内邀请方商贸往来文件(如有)

Z字签证

(工作)

赴华工作人员

《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》或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

S1字签证

(随居)

S2字签证

(探亲)

Z字签证持有人的外籍家庭成员(包括配偶、父母、未满18周岁的子女、配偶的父母)

(1)亲属关系证明;

(2)Z字签证持有人护照、在华工作类居留许可或Z字签证;

(3)Z字签证持有人出具的邀请函

Q1字签证

(团聚)

Q2字签证

(探亲)

(1)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

(2)具有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

(家庭成员包括:配偶、父母、配偶的父母、子女、子女的配偶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)

(1)中国籍邀请人身份证/外国籍邀请人护照及在华永久居留许可证;

(2)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(结婚证、出生证、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);

(3)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

R字签证

高端人才

《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》

C字签证

机组人员

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

X1字签证

赴华留学人员

(1)中国境内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(新生);

(2)返校证明或在读证明(在校生);

(3)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》(JW201/202表);

(4)资金证明(根据学制,不少于2500美元/学年)或奖学金证明

注:持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留学生无需办理签证,可凭居留许可入境中国

其他注意事项

(一)申请紧急人道事由签证,如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,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身份证件(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),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、病危通知书,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。

(二)请按预约时间来我馆办理签证。预约过期作废,须重新预约。

(三)我馆签证咨询电话:+994 50 541053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