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中国政府根据疫情防控和人员往来需要,适时调整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。根据有关赴华签证优化安排,中国驻阿塞拜疆使馆即日起部分调整外国人赴华签证办理要求,具体如下:
一、办理流程
(一)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(网址https://cova.cs.mfa.gov.cn),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,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。
(二)进入在线预约系统(网址https://avas.cs.mfa.gov.cn)预约到馆办证时间。
(三)本人按预约时间前往使馆领事接待大厅递交全部申签材料,留存十指指纹。
二、所需材料
(一)基本材料
1、护照(有效期6个月以上,有至少4页空白签证页)原件及复印件
2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3、签证申请表和预约单。
4、近期、正面、彩色(白色背景)、免冠证件照2张(3cm×4cm)。
5、中国或世卫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证明。
(二)当前可受理签证类型及材料
签证种类 | 适用情形 | 申请材料 |
M字签证 (贸易) F字签证 (访问) | 赴华从事贸易、交流、访问、考察等活动人员 | (1)《TE邀请函》、《PU邀请函》、《邀请核实单》(复印件)、《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》(原件)等系统邀请函; (2)如无上述系统邀请函,需提供以下材料: ①个人资产证明(不少于2万美元)或房产证明(如房产在父母或配偶名下,还需提供亲属或婚姻关系证明); ②工作证明; ③公司、商户或个人近6个月纳税流水记录; ④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(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); ⑤机票、酒店订单; ⑥与国内邀请方商贸往来文件(如有) |
Z字签证 (工作) | 赴华工作人员 | 《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》或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 |
S1字签证 (随居) S2字签证 (探亲) | Z字签证持有人的外籍家庭成员(包括配偶、父母、未满18周岁的子女、配偶的父母) | (1)亲属关系证明; (2)Z字签证持有人护照、在华工作类居留许可或Z字签证; (3)Z字签证持有人出具的邀请函 |
Q1字签证 (团聚) Q2字签证 (探亲) | (1)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(2)具有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(家庭成员包括:配偶、父母、配偶的父母、子女、子女的配偶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) | (1)中国籍邀请人身份证/外国籍邀请人护照及在华永久居留许可证; (2)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(结婚证、出生证、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); (3)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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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字签证 | 高端人才 | 《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》 |
C字签证 | 机组人员 |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|
X1字签证 | 赴华留学人员 | (1)中国境内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(新生); (2)返校证明或在读证明(在校生); (3)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》(JW201/202表); (4)资金证明(根据学制,不少于2500美元/学年)或奖学金证明 注:持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留学生无需办理签证,可凭居留许可入境中国 |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(一)申请紧急人道事由签证,如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,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身份证件(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),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、病危通知书,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。
(二)请按预约时间来我馆办理签证。预约过期作废,须重新预约。
(三)我馆签证咨询电话:+994 50 5410535。